[公告] 【考選部通知】 111 年專技普考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資訊
【考選部通知】
[公告] 澎湖縣竹灣國民小學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澎湖縣竹灣國民小學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一、為導引學生於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二、本規範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三、學生於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未經校方監管之行動載具,禁止於課堂中使用。
(二)使用學校的公用行動載具學習時,請於繳回前自行備份個人資料並清除所有內容。
(三)於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通話時使用,其他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
(四)嚴禁於上學期間使用電玩軟體、社群軟體、聊天通訊軟體……等,與學習活動無關之 Apps 。
(五)使用時應注意禮儀,配合教師教學及學習活動之引導,切勿影響他人。
(六)應遵守校園秩序,並注意使用安全,於適切之場域以正確方式使用行動載具。
(七)尊重智慧財產權,並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及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四、教師或學校針對學生違規使用行動載具,得採取以下作為:
(一)若使用行動載具不當,造成同學、教師級學校之困擾,該行動載具由學校代為保管,並通知家長領回。
(二)未提出申請而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經查獲者,該行動載具遊學校代為保管,並通知家長領回。
(三)如有違反規定或其他不當情事者,按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議處。
五、學校得定期宣導有關資訊素養、上網安全等議題,並給予師生認知行動載具的正確使用方式及視力、聽力或電磁波等人體保健相關資訊。
六、本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並公布於本校網站,修正時亦同。
[公告] 108年學校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公告.請全校同仁務必遵守
1.應禁止以私人架設網路(如:行動網路、電話線等)連結校內網路設備。 2.應禁止使用者私自將無線網路存取設備介接至校園網路;若有介接之必要應經權責管理人員同意並設定帳號通行碼或加密金鑰以防未經許可之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