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主辦【2021 PowerTech 青少年科技創作競賽】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7月15日師大工教字第1101017193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辦理至今已邁入第22屆,成為許多青少年展現創意及自信的園地。PowerTech青少年科技創作競赛當日現場實作,最能培養學生親自動手做的態度,奠定「STEAM」-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Art、Mathematics的學習信心。
三、活動對象:就讀國內高中職、國中小之在學學生。
四、區賽暨縣市賽報名為110年9月1日(星期三)至110年9月24日(星期五)。各區賽日期如下,若有修改請依照實際發文及網站公告為主:
(一)北區賽暨新北市賽: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於新北市恆毅高級中學(暫定)舉辦。
(二)中南區賽:110年11月14日(星期日)於臺中市忠明高級中學(暫定)舉辦。
(三)臺南市賽: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於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學舉辦。
五、全國賽:
(一)報名日期:110年11月8日(星期三)至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截止。
(二)時間與地點: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12月19日(星期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本部體育館4樓綜合球場舉辦。
六、活動相關資訊
(一)詳細比賽規則在110年8月31日之前公告於官方網站:http://isteam.ccda.org.tw/Client/Home。
(二)本計畫相關活動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辦理模式,請注意官網公告及說明。
[公告] 110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創意梗圖創作徵選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48760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解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問題,利用近來青少年時下流行特有梗圖創作,並在網路上廣泛轉載,結合時下流行並吸引學生以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及啟發方式踴躍參加,藉以引發學生對非法成癮藥物建立正確認知,進而遠離、拒絕毒品,讓正確拒毒觀念向下扎根。
三、參賽組別區分:國小、國中、高中(職)組共3組,由本局統一收件薦送參賽作品,相關報名方式、作品規格、收件日期等訊息請參閱計畫。
四、請參賽學校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前將創作徵選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及比賽作品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AH1620@ntpc.gov.tw)
澎湖縣新苗盃兒童圍棋入門講習課程實施計畫
[公告] 110 年度城鄉學生 STEAM 自造之共創競賽 比賽辦法
官網:http://isteam.ccda.org.tw/Client/Home
壹、活動緣起
[公告] 校園實施動物保護教育活動計畫 「讓寵愛幸福每一天」校園動物故事競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校園實施動物保護教育活動計畫 「讓寵愛幸福每一天」校園動物故事競賽
[公告] 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鼓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特殊優秀學生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本署舉辦「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希望藉此計畫激勵其努力向學,同時協助減輕其家庭生活負擔,達到為國家人才培育奠基目的。
本計畫報名期間自110年2月22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屆時歡迎符合資格者依計畫規定及辦理流程於報名期間內至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報名作業並將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前揭獎助(勵)學金系統目前維護中,需至報名期間始對外正式開放使用。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署承辦人:洪偉玲,電話:(02)23889393,分機2525。
[公告] 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
110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
三、表揚典禮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暫定)
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松山慈惠堂、財團法人台灣省台南市台灣首廟天壇
(一)選拔標準
1.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得為被推薦人。
2.被推薦人應具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1)在日常生活中,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並持續數年。
(2)運用資源或親自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或維持自理能力。
(3)暖心陪伴父母、尊親屬,除照顧身體健康外,體貼其心理,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4)其他特殊事蹟,由己及人將關懷父母、尊親屬之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團體互動。